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郑州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持有关证明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,否则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,我校将不予注册电子学籍。现将1名未报到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-2025年3月31日止。
序号 |
考生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层次 |
专业 |
备注 |
1 |
2441051111403698 |
王家燕 |
女 |
专升本 |
财务管理 |
|
公示期满仍未报到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新生,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,不予注册电子学籍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问,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
0371-56150926
67860136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3月25日